夫妻一方身体不好,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结婚几年了,现在对方身体不好,需要长期照顾。但我感觉压力很大,实在有点坚持不下去了,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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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一方身体不好,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离婚在法律上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书面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不管一方身体状况如何,都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仅以一方身体不好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挽回。不过,婚姻不仅仅是法律关系,还涉及到道德、伦理和情感等多方面因素,在做出离婚决定前,建议慎重考虑,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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