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因病无法自理,另一方可以离婚吗?
我和配偶结婚多年,现在对方因病无法自理。我感觉照顾对方压力特别大,生活也受到了极大影响,我想离婚。但又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所以想了解一下,一方因病无法自理时另一方离婚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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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双方中一方因病无法自理,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首先,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意味着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基于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诉求。但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一方因病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比如,双方婚前的感情基础、婚后的相处情况、生病一方的病情严重程度、另一方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等。而且,考虑到生病一方生活无法自理的特殊情况,即使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等方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 合理的判决,以保障生病一方的基本生活需求。比如,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生病一方,或者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等。所以,虽然另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成功离婚以及离婚后的相关安排,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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