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了可以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几年了,但是对方突然失踪,已经联系不上很久了。我现在想开始新的生活,不知道在这种一方失踪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和他离婚,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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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这主要涉及到法律上对于离婚程序的规定以及对失踪人员的处理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失踪的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了,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宣告失踪是一个法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就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对方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法院经过审查,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除了先宣告失踪再离婚这种方式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失踪方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为六十日。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审查会比较严格。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无论是通过先宣告失踪再离婚,还是直接起诉离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都可以实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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