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在工作日都能办理吗?


一般来说,工作日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办理。我国的民政局、人民法院属于国家机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正常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法定节日除外。办理离婚登记、接收离婚诉讼属于民政局、人民法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正常工作日均可受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是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准备起诉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法院会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接着法院开庭审理,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不过,虽然正常工作日可以办理,但不同地区的民政局和法院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特殊安排,比如有的地方可能会对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进行限制,或者在某些特殊时期暂停办理等。所以,建议在去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先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咨询了解一下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办理要求,避免耽误时间和行程。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