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公证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听说公证后的协议可能更有保障,又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下这个协议到底可不可以公证,公证有什么作用,不公证会不会有啥问题。
展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可以公证的。简单来说,公证就是由专门的公证机构,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 首先,根据《公证法》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等,公证机构就可以受理。所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满足条件时,是能够申请公证的。 办理时,当事人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财产分割协议书,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人员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依法发放公证书。 不过要注意,公证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协议的证明力。比如以后万一双方对协议内容有争议闹到法院,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例如,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里约定好了房产的归属,经过公证后,如果一方事后反悔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拿着公证书去法院起诉,这份公证书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主张权益的一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