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中能否体现购房的相关内容?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婚内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在起草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不知道能不能在里面把购房的情况,比如购房款来源、房子归属这些写进去,想了解下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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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中是可以体现购房相关内容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而购房相关内容,比如购房款的来源、房屋的产权归属、后续贷款的偿还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范畴,是可以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约定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赋予了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利,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将购房相关内容写进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中。 在实际操作中,将购房内容写入离婚财产分配协议书有很多好处。比如,如果购房款是双方父母出资,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以及对应的房屋份额,就可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再比如,如果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明确由哪一方继续偿还贷款,也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购房相关内容,但如果涉及房屋产权变更等情况,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以确保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可能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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