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且无人员伤亡时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前段时间我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好在没有人员受伤。但我的车受损严重,还耽误了我不少工作时间。我想知道在这种对方全责又没人受伤的情况下,我可以向对方索赔哪些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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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全责且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索赔的费用通常涵盖多个方面。首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这指的是事故直接造成的财物损坏所需的费用。比如车辆维修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车辆维修应以修复为主,如无法修复,则应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果车上有其他财物损坏,像手机、电脑等,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其次是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其中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如果是运营车辆,因事故无法正常运营导致的收入减少,责任人需要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还有车辆贬值损失,一般发生在新车或车况较好的车辆严重受损的情况。不过对于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法院的判决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合理的交通费也是可以索赔的。在车辆维修期间,因无法使用车辆而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如打车费、租车费等,只要费用合理,责任人都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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