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全责时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对方索赔哪些费用呢?是只有车辆维修费用,还是有其他的费用也能索赔?不太清楚具体的范围,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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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责索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您可以索赔的费用会因事故类型(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而有所不同,下面以较为常见的交通事故为例进行说明。 首先是财产损失方面。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对方需要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这指的是把您的车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状态所需的花费。要是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对方则要赔偿车辆的重置费用,也就是购买一辆与您受损车辆同类型、同使用年限、同车况的新车所需的钱。此外,如果您在事故中还有其他财物损失,比如车内的贵重物品损坏了,对方也应当进行赔偿。 其次是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您在事故中受伤,对方要承担医疗费。这涵盖了您因治疗伤病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所有费用。误工费也是可以索赔的,它是指您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时通常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同样需要对方赔偿,当您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时,照顾您的人所产生的费用就由对方承担。此外,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在赔偿范围内。交通费是您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促进您身体恢复而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是您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 如果您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是根据您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您为了补偿因残疾而丧失的功能,购买、配置辅助器具所花费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您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费用。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补偿费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这些索赔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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