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但人没受伤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好在我人没受伤,但车辆有损坏,处理事故也花了不少时间精力。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除了修车费,我还能向对方索赔哪些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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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负全责而您人没有受伤,仍然可以索赔一些合理的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财产损失赔偿。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对方需要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也就是说,把您的车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状态所需要的花费,对方要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车辆受损严重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对方要赔偿车辆的重置费用,即购买一辆与受损车辆同类型、同使用年限、同车况车辆的费用。 其次是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因为车辆在维修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您在这段时间内为了满足日常出行需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租车等产生的合理费用,也可以向对方索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如果事故导致车上的物品损坏,比如手机、电脑、衣物等,对方也需要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如果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您耽误了工作,造成了误工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这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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