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是否可以反悔并撤销?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一套房产分给孩子。但现在我经济状况变差,有点后悔了,想知道能不能反悔撤销这个约定?不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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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能否反悔并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合同的性质。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其实就包含了赠与房产的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其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往往是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如果允许一方随意撤销赠与,可能会破坏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但是,如果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另外,如果赠与房产的行为还没有完成产权过户登记,且不存在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等特殊情况,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在离婚协议这种特殊背景下,这种撤销权的行使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撤销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撤销请求。 所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一般不能轻易反悔并撤销。但如果符合法定情形,通过法律途径是有可能实现撤销的。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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