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能否在异地办理离婚?
我和我爱人都想离婚,两个人也协商好了,但是我们现在在外地打工,没办法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想问下,像我们这种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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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的。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在异地办理的规定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从这条规定来看,协议离婚通常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需要到双方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其中就包括离婚登记。所以,如果你们所在的异地是试点地区,并且满足有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等条件,那么是可以在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就可以视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愿离婚是可以通过在异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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