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是否可以在外地进行?

我和另一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可我们的户口都不在这边。我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在我们目前居住的外地起诉离婚,不想再跑回户籍所在地折腾,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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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是否可以在外地进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离婚诉讼中,确定管辖法院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形成了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是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外地法院起诉离婚的。比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但被告到B地工作生活,并且在B地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此时原告就可以在B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还是要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离婚起诉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在外地进行的,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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