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是否要在老家?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可我们在外地工作生活多年,户口还在老家。我想知道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必须回老家的法院去起诉吗,还是在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法院也能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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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并不一定需要在老家进行。 在法律上,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对于离婚诉讼而言,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老家”;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在老家,而是在其他地方,并且满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必回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老家)。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比如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离婚起诉是否要在老家,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具体居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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