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只能在结婚登记地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我们是在老家登 记结婚的,但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很久了。我就想知道,起诉离婚是不是只能回到结婚登记的那个地方去办啊,还是在现在生活的地方也能起诉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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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只能在结婚登记地。
首先,要了解两个重要概念。住所地,简单说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既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结婚登记地不是起诉离婚的唯一选择,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