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地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我们当初是在外地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不太清楚起诉离婚能不能就在婚姻登记地进行。我想知道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要是不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那应该去哪里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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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在婚姻登记地。婚姻登记地主要是办理结婚、协议离婚等相关手续的地方,并不负责处理离婚诉讼。 在我国,案件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这一一般原则。这意味着起诉离婚时,原则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么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比如,被告长期在某个地方生活居住,这个地方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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