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当地起诉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起诉离婚。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和老家不在一处,我不太清楚该在哪里起诉。想了解一下起诉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去当地才行,这个当地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住的地方来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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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去当地起诉。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有一系列规定。 首先,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解释一下,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包括离婚诉讼)的诉讼,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针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也有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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