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结婚一年多了离婚需要退彩礼钱吗

我和对象结婚一年多,现在打算离婚。结婚前他家给了彩礼,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这彩礼钱需不需要退。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会影响彩礼退还是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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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一年多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同时,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意思是夫妻在婚后没有实际一起居住、共同处理生活事务等实质性的共同生活经历。比如说,虽然领了证,但一直各自在不同城市生活,没有共同的家庭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通常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方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像因为给彩礼导致家庭负债累累,连日常生活开销都成问题。 如果结婚一年多,双方有正常的共同生活,并且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彩礼一般是不用退还的。因为彩礼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被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这个条件达成后,赠与行为也就完成了。 不过,实际生活中彩礼问题较为复杂,还会涉及当地习俗、彩礼给付时双方的主观意愿等因素。例如当地有特殊的彩礼退还习俗,或者彩礼给付是迫于压力并非完全自愿等,这些在具体判断时都可能会被考虑进去。所以,具体到某一个案件,还是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彩礼是否退还。 相关概念: “确未共同生活”:指夫妻婚后不存在共同居住、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等实质性共同生活情况。 “生活困难”:指给付彩礼后,给付方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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