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我是女方,现在想和老公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们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平时居住的地方也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就想知道,我到底应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离婚,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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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时,起诉的法院选择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女方要起诉离婚,通常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男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女方就要到男方这个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要是男方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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