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应该到哪里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我只能走起诉离婚这条路。可我不知道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是对方户口所在地,还是我们常住地,还是其他地方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起诉地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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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了一些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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