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要回老家起诉?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俩老家是一个地方的,但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生活。想问下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必须回老家的法院去起诉吗,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地方法院也能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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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起诉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回老家起诉,这主要取决于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 一般来说,对于离婚诉讼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而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在老家,从这个原则出发,是需要回老家起诉的。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地工作生活,并且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就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而不用回老家。 所以,离婚起诉是否要回老家,要根据原被告的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等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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