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必须回当地起诉吗?

我和我对象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俩老家是一个地方的,但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生活。我想知道,如果要起诉离婚,是不是必须回我们老家当地去起诉啊?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地方也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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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起诉离婚不一定必须回当地。这里的“当地”通常指被告户籍所在地。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那么就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而不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比如,夫妻二人都离开老家,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在这个城市起诉离婚。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是否要回当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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