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中没有评定工资该怎么办?
我工伤后申请赔偿,但是发现没有一个明确的评定工资作为赔偿计算标准。公司好像在缴费工资这块做了手脚,导致我拿到的赔偿比应得的少。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让赔偿能按照合理的工资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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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如果遇到没有评定工资或者工资评定不合理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内容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除了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之外,员工的缴费工资应与其实际工资保持一致,并且不得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这是保障员工工伤赔偿能合理计算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故意压低员工的缴费工资,从而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向员工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员工应得的数额。这种情况下,员工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此外,即使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员工也可享受一些工伤赔偿项目,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员工可以收集相关的工伤认定材料、医疗费用单据等依据,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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