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拿走了彩礼,想离婚的时候能拿回来吗
我和丈夫结婚后,他把彩礼拿走了。现在我想离婚,这彩礼我还能不能拿回来啊?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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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彩礼是否能拿回来,需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要明确彩礼的性质。彩礼是按照民间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并且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您和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同时婚前给付彩礼也没有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通常彩礼是不用返还的。但要是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没有共同生活过,或者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陷入绝对困难(即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那么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所以,丈夫拿走彩礼后想离婚能否拿回彩礼,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形。 相关概念: 绝对困难: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这里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指的是绝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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