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工资具体是如何计算的?
我朋友最近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工资的问题。他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不同阶段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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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就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能够获得的收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对于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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