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鉴定前工资该如何发放?
我因工作受伤了,现在还在等待工伤鉴定结果。这段时间我没办法正常工作,很担心工资发放问题。我想知道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发放期限有没有限制,要是单位不按规定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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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鉴定前工资的发放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发放的原则。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例如,职工受伤前每月工资5000元,包含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1000元、津贴1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仍应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 其次,发放的期限方面。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某职工受伤较重,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延长6个月,即总共18个月。 最后,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并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总之,在工伤鉴定前,职工的工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保障的,如果遇到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工资的情况,职工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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