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以前单位应当怎样进行赔偿?
我朋友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现在还没进行工伤鉴定。他想知道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单位具体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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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鉴定以前,单位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医疗费**:单位应当及时送受伤员工就医,并支付其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员工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使伤情得到控制和治疗。例如,员工因工伤骨折需要住院手术,单位需支付手术费、药品费等相关医疗费用。依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符合工伤的条件,由单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住院期间的吃喝住行费用,单位需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比如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那么给工伤员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每天70元。 **交通、食宿费**:如果员工因就医等合理需要产生了交通、食宿费用,单位也应予以承担。比如员工去外地医院进行治疗,往返的交通费以及在外住宿的费用,单位都应负责。 **辅助器械费用**: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使用辅助器械,如轮椅、拐杖等,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帮助员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进行康复。 **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因工伤不得不休息,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例如,员工受伤前月工资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每月仍需支付5000元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前,单位虽然可以先承担这些费用,但最终的赔偿责任可能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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