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做认定的情况下要怎样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做工伤认定。现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如果能,具体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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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有做认定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讲,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必要前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确诊为职业病后,所属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是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付的。 其次,在未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及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这里的医疗费是指因工伤治疗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用;护理费是在需要护理期间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因就医等产生的合理交通支出;营养费是根据伤情恢复需要的营养补充费用;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则是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权益,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费用理论上应由保险公司支付,但前提是完成工伤认定等程序。在未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主要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建议职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来进行索赔。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保留好医疗记录、工伤证明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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