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房户口是否可以迁回父母家?
我离婚了,名下也没有房子,现在想把户口迁回父母家,但不知道合不合法,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懂这方面法律规定的朋友,能给我讲讲离婚后无房的情况下,户口能不能迁回父母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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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无房户口通常是可以迁回父母家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进行户口迁移登记。对于离婚后无房想把户口迁回父母家的情况,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般情况下,要将户口迁回父母家,需要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开具接收证明。然后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前往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再回到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带着迁移证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具体的政策和要求。比如有的地方可能要求提供无房证明,以确认你确实名下无房;还有的地方可能会对父母的住房情况、是否有其他子女等因素进行考量。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前,最好先咨询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办理流程。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多跑冤枉路,确保户口迁移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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