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分割遗产吗
我刚离婚不久,前配偶最近意外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现在有点疑惑,不知道自己在法律上还有没有资格去分这笔遗产。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像我这种离婚后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参与分割前配偶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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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能分遗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要明确,离婚和分遗产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离婚主要处理的是夫妻关系解除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和对象,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若遗嘱中指定了离婚后的某一方可以继承部分遗产,那么该方就能够依据遗嘱分得相应遗产。比如,前配偶在遗嘱里写明给您留了一部分财产,那您就能得到这部分。 要是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正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一方不再是另一方的法定继承人,不能参与对方遗产的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离婚后就不属于配偶这一范畴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部分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就可能涉及到遗产分配问题,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参与这部分财产的分配。还有,如果离婚后,一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分得一些份额。比如您在离婚后,依然对前配偶悉心照顾,尽到了较多的扶养责任,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在遗产分配时得到认可。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在生前明确表示排除离婚后的某一方对其遗产的继承权利,且该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那么这一方就不能分得遗产。总之,离婚后能否分遗产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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