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能不能辞退?
我在公司上班,公司经常安排加班,可我有时实在不想加班就拒绝了。结果领导好像不太高兴,我就担心公司会因为我不服从加班安排把我辞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能不能因为我不服从加班安排就辞退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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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公司是不能辞退该员工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劳动者享有休息权,这是法定权益,非依照法定义务不得进行剥夺。企业安排加班需要按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若员工明确表示不愿加班,企业不得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可不受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些特殊情形,具体包括: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特殊情形外,公司不能仅因为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公司申请按照双倍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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