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能留下遗产给对方吗
最近在考虑协议离婚的事情,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办理了协议离婚,之后自己要是有遗产,前配偶还能不能继承呢?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想具体了解下协议离婚和遗产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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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 former spouse 不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首先解释一下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当夫妻双方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不再是配偶关系,也就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没有法定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不过,如果一方在去世前立有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 former spouse ,那么 former spouse 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这部分遗产的。这是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 另外,遗赠也是一种情况,如果一方通过遗赠的方式将遗产给予 former spouse , former spouse 同样可以获得遗产。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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