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需要垫付钱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先垫付医药费,可我担心垫付后会有麻烦,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撞人后到底需不需要垫钱,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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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钱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则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并没有强制要求撞人者必须垫付费用。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撞人者是全责,出于人道主义关怀,适当垫付部分费用可以缓解伤者的经济压力,也有助于后续事情的解决。而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当出现需要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形时,交警会向保险公司开具《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书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如果撞人者选择不垫付费用,伤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伤者自己或者家属先垫付费用进行治疗,待治疗结束后,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和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撞人后垫钱不是法定义务,但从情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撞人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同时,要注意保留好垫付费用的相关凭证,以便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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