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撞人后车主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疗费。我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不垫付怕被责怪,垫付又担心后面有麻烦。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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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撞人事故中,车主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这是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车主必须垫付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的流程上,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这是因为车主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保障。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保险责任限额,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救助伤者的考虑,有些车主会选择垫付医疗费。如果车主选择垫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过程中,能够作为自己已经承担部分费用的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总之,车主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垫付,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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