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万一垫付了,后续责任划分下来我不是主要责任,钱不就白花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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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人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上,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强制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只是明确了侵权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并没有规定要先行垫付医药费。也就是说,肇事者在法律上没有必须垫付医药费的强制义务。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到伤者的救治需要,如果肇事者有能力垫付部分医药费,这有助于伤者及时得到治疗,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病情。而且,如果后续确定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在最终的赔偿金额中进行抵扣。同时,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伤者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抢救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所以,肇事者也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开车撞人后垫付医药费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从人道主义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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