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撞人赔偿费用是否需要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家属要求我垫付赔偿费用。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垫付这些费用呢?要是不垫付会有什么后果?我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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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撞人的情况下,赔偿费用是否需要垫付,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从法律层面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赔偿费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当发生车撞人事故后,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来支付相关费用,比如交强险就有一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额度。在这种情况下,肇事方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垫付义务。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解决伤者救治的燃眉之急,很多肇事方会选择适当垫付费用。 如果肇事方不垫付费用,一般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可能会面临伤者及其家属的不满和舆论压力。而且,如果后续经法院判决肇事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肇事方之前未垫付费用,在执行阶段可能会影响其信誉等情况。另外,如果伤者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导致伤情恶化等严重后果,肇事方可能会在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是否垫付赔偿费用,肇事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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