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到底要不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现在伤者那边要求我垫付医疗费用。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应不应该垫付。不垫付吧,怕伤者家属找我麻烦;垫付吧,又担心之后处理起来会有纠纷。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撞人后到底要不要垫付费用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说,撞人后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垫付费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从救助伤者的角度,医疗机构不能因为费用未支付而不进行救治,而且保险公司有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对于肇事者而言,垫付费用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行为。 不过,如果肇事者选择垫付费用,也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这样在后续的理赔和赔偿处理中,可以作为自己已经支付费用的证据。同时,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垫付费用可能会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比如,如果最终认定肇事者并非全部责任,垫付过多费用可能会导致后续追讨困难。所以,撞人后是否垫付费用,肇事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但要清楚这不是法定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