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分割遗产吗
最近遇到个麻烦事,我和另一半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对方家里有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已经离婚的情况,还能不能参与分割对方家的遗产呢?特别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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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能分遗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离婚和分遗产是不同的法律概念。离婚主要处理夫妻关系解除和财产分割,遗产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在遗嘱中明确将部分财产指定由离婚后的某一方继承,那么该方可以依据遗嘱分得遗产。这是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例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子由已经离婚的儿媳继承,那么儿媳就能按遗嘱获得这套房子。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正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一方不再是另一方的法定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对方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的配偶,离婚后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参与遗产分配。而且要是离婚后,前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反之,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离婚后能否分遗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遗嘱情况、法定继承顺序以及是否尽到扶养义务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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