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户口还可以继承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之后我的户口也迁走了。现在对方家里有人去世,留下了一些财产。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离婚后又没了那边户口的情况,还有没有权利去继承他们家的遗产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法律上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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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离婚后没有户口也是有可能有继承权的。 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情况。 在法定继承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离婚后,在法定继承关系中,属于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即使没有户口,依然有继承权。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遗嘱中明确指定了离婚且无户口的人作为继承人,那么按照遗嘱内容,这个人也可以继承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不能单纯依据离婚和没有户口就判定没有继承权,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继承条件或者是否被遗嘱指定为继承人。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遗产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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