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够约定其中一方的遗产吗
我最近在和另一半商量离婚的事情,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我就想到一个问题,能不能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对方以后去世了,他的一部分遗产归我呢?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规定,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可不可以这样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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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般不能约定其中一方的遗产。离婚协议书主要用于处理夫妻离婚时的相关事务,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问题以及明确债务处理方式等,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并处理后续事宜。而遗产的分配是依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在一方死亡后才进行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尚未发生的死亡以及遗产分配进行约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而且具有不确定性。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在一方死亡后,其特定的财产或份额归另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有效。例如,双方明确约定某套房产在一方死亡后归另一方所有,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但要是约定太过模糊,不具备可操作性,就容易引发争议。并且,要是后续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主张权利,该约定的有效性也可能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变更为各自单独所有的财产,那么在满足其他法律条件下,才有可能通过遗嘱等方式在离婚协议中对相关财产的继承作出约定。总之,离婚协议书约定一方遗产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约定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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