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同财产时,离婚妇女能否要求经济赔偿?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我们没什么共同财产,但我在婚姻里付出很多,身体也因为生育落下病根,想知道这种没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我作为女方能不能要求他给我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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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妇女是有可能要求经济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情况。 首先是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是无过错方,而男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即使没有共同财产,女方也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补偿,以弥补其因对方过错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其次是离婚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比如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经济补偿,这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 最后是离婚经济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而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所以,没有共同财产并不影响离婚妇女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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