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打官司分财产吗


离婚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打官司分财产的。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比如,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经过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另外,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另一方也能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再说说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当事人依据这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总之,离婚后能否打官司分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是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要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离婚相关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的离婚方式。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虽然仍有起诉权,但可能会面临权利得不到法院支持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