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嫁妆可以要求返还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了,结婚时我家陪送了不少嫁妆,像家电、家具这些。现在离婚,我想把嫁妆拿回来,可老公家不同意。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离婚的时候我能要求把这些嫁妆返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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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要求返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嫁妆在法律上的性质。嫁妆通常是女方在结婚时带到男方家的财物,其性质在法律认定上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嫁妆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当然有权要求返还,因为这本来就是女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赠与的,这里又分两种情况。若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它依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不是女方可以直接要求全部返还。所以,女方能否要求返还嫁妆以及返还的程度,需要结合嫁妆赠与的时间、有无明确赠与对象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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