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吗?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这一行为涉及到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的具体的权益主张。而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享有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当事人有权决定自己在诉讼中主张哪些权利,以及是否继续主张这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就为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处分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是认可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这一行为的。 不过,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法院明确表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如果是口头表示,法院一般会将该内容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表示后,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该处分行为是否自愿、是否合法。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该放弃行为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会对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行为予以准许。之后,法院将不再对这部分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 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原本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但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经过考虑,决定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这一诉讼请求,只主张经济损失赔偿。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表明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的放弃行为是自愿且合法的,便会准许该行为,后续只针对经济损失赔偿这一请求进行审理。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接受法院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