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发票开出来后能否加备注?

我之前开了一张电子发票,当时没加备注,现在发现有些信息需要备注一下,不知道开出来的电子发票还能不能加备注,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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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电子发票开出来后是否可以加备注,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分析。 从概念上来说,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强调了发票开具的规范性和一次性原则。一般情况下,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并交付后,从系统操作角度,开票方所在的电子发票系统可能不支持直接对已开具的发票添加备注。因为电子发票数据上传税务系统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不可随意修改性,以保证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不过,如果确实需要添加备注,通常可以采取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然后重新开具带有备注的电子发票的方式。但这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况。同时,重新开具发票也应当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新发票的开具合法合规。 所以,简单来说,直接在已开出的电子发票上加备注通常是不可以的,但可以通过符合规定的冲红重开方式来达到类似添加备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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