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否能修改明细?
我之前开了一张发票,现在发现明细有误。不清楚这发票明细能不能修改,要是能改,该走什么流程;要是不能改,又该怎么办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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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能否修改明细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一些基本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记录了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交易的物品或服务的明细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果发票还未跨月且符合作废条件,一般是可以直接作废重新开具正确明细的发票的。符合作废条件通常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包含正确明细的发票即可。 然而,如果发票已经跨月,或者不符合上述作废条件,那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来修改明细了。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比如,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如果已经认证抵扣,需要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不符等情况,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总之,发票修改明细是有相关规定和流程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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