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赠与房产后想撤销是否可行?
我家老人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老人想把这房产的赠与撤销。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啊?我很担心不能撤销,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老人赠与房产后想撤销这一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判断是否可行。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只是和受赠人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实际上还没有转移给受赠人,那么老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比如,老人和亲戚签了赠与协议,但一直没去房管局办理过户,这时老人不想赠与了,法律是允许其撤销的。 然而,如果房产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一般情况下,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了。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特殊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举个例子,如果受赠的亲戚在得到房产后,对老人进行辱骂、殴打等严重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或者亲戚本来有义务赡养老人却不履行,又或者赠与合同中约定受赠人要对老人进行照顾但亲戚没有做到,在这些情况下,老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意味着老人如果发现受赠人存在上述可撤销赠与的情形,需要在一年的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来行使撤销权,否则可能会丧失撤销的权利。此外,如果老人是因为受欺诈、胁迫等原因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赠与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