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吗?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现在单位说要扣除我一部分工资来弥补损失。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扣除工资的比例有没有限制呢?
展开 view-more
  • #工资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职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但是,如果职工因为自身的过错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是有一定权利进行处理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意味着,单位扣除员工工资来弥补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其一,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有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其二,扣除工资的比例要符合规定,每月最多只能扣除当月工资的20%。比如,员工当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而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假设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员工工资5000元,扣除20%后剩余4000元,这是符合规定的;但如果员工工资是2500元,扣除20%即500元后剩余20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2000元,那么单位只能扣除使工资剩余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 此外,如果职工认为单位扣除工资的行为不合理,比如扣除比例过高或者没有合同约定等,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单位扣除员工工资来弥补损失要依法依规进行,职工也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工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