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怀孕不来上班,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她吗?

公司里有位怀孕的员工,最近经常不来上班。公司领导担心她的缺勤会影响工作安排,但又怕辞退她会违反法律规定。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能不能辞退这位怀孕却不来上班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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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员工怀孕不来上班,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这是因为法律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有特殊的保护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且不来上班就随意辞退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怀孕但不来上班的员工的。比如,如果女职工以虚假的医疗证明来请假休息,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严重违规违纪,通常会将她的缺勤时间视为旷工,当累计旷工时间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二)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所以,对于怀孕不来上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先了解员工不来上班的具体原因。如果是有合理原因,比如身体不适等,用人单位应给予理解和必要的支持;如果是无故旷工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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