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工未婚先孕,用人单位能否将其解雇?

我是一名未婚女性,现在怀孕了。我很担心公司知道后会把我解雇,毕竟我还没结婚就怀孕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司有没有权利因为我未婚先孕就把我辞退呢?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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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工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女工未婚先孕用人单位能否解雇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女职工权益保护是指法律赋予女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保障,目的是防止女性劳动者因生理特点等原因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未婚先孕,指的是女性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怀孕这一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规定并没有区分女职工是已婚怀孕还是未婚先孕,重点强调的是女职工处于孕期这一事实。也就是说,仅因为女职工怀孕这一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女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解雇。如果女职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以女职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女工未婚先孕为由将其解雇。但如果女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则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遇到此类问题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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