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得到谅解后还会被判刑吗
我不小心故意损坏了别人的财产,价值还挺高的。后来我积极赔偿,对方也给了我谅解书。我现在特别担心,就算有了对方的谅解,我会不会还是要被判刑啊?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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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故意损坏他人财产这一行为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该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达到了立案追诉的标准。 当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后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谅解书表明被害人对行为人的行为给予了宽恕和谅解,反映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但是,得到谅解并不意味着必然不会被判刑。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被害人的谅解,还会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犯罪的手段、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等。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并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有可能会对犯罪人从轻处罚,比如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甚至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即使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也可能会判处实刑,只是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所以,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得到谅解后是否判刑,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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